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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MB1958632Q/2025-0004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应急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成文日期 2025-07-04 发布日期 2025-07-04
索引号 11500228MB1958632Q/2025-0004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应急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成文日期 2025-07-04
发布日期 2025-07-04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以及《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同联动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渝委法执〔2024〕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检查计划完成率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率100%,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挂牌督办行政处罚案件办结率100%,各类复议、诉讼纠错率为零。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部门间执法协同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各执法部门大力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能合并实施行政检查的,不重复检查;能联合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多头检查;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二)突出检查重点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依据,突出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非煤矿山领域,聚焦预防性技术检查、“小散乱差”整治、“三张清单”问题整改和专项检查等重点内容,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履职情况的检查。危化、烟花爆竹领域,聚焦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联动、重大事故隐患“重复”问题整治、特殊作业人员监管等重点事项。工贸领域,督促相关行业部门紧紧围绕主要负责人履职、检维修作业、委外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重点检查内容,紧盯“四涉一有限一使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安全培训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领域,以安全培训机构从业情况、是否具备安全培训条件、是否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是否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事项为重点检查内容,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验资质、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管。

(三)全面使用执法数字运用。根据市局要求使用“监管执法一单清”数字应用系统,推广非现场执法、掌上执法、移动执法、无纸化执法。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监督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对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规范涉企监督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二)规范执法行为。以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作为重点检查事项,规范执法行为,除统一部署要求开展的专项整治以外,监督检查应当按照年度计划进行。执法行为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监督检查之实。

(三)执法服务并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执法过程中,向企业宣贯安全生产领域政策理论、各类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突出“帮扶式”、“指导式”执法,“助企纾困”,为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难题,帮助企业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

 

附件:1.2025年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2.2025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年度

监督检查计划

3.2025年安全培训领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5年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防控一般事故,力争实现非煤矿山行业零死亡。

(二)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镇乡、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统领,突出最核心、最管用的“四抓”举措,构建“一统四抓”管理体系,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二、人员及分工

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有4人,分别是:谭友维、唐川、向冰冰、邓建平。

三、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248天=99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216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400天。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和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各项执法任务。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376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迎接上级督查检查和调研指导,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执法,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

四、主要内容

为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结合我区非煤矿山行业实际情况,确定执法方式分为重点执法检查、一般执法检查。

(一)重点执法检查

重点执法检查范围为辖区内3家油气企业和蟠龙镇、铁门乡正常生产的5家非煤矿山,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为67%。3家油气企业检查计划为全年抽查2次,5家非煤矿山企业检查计划为每2个月检查1次。

(二)一般执法检查

一般执法检查范围为辖区内2家水泥用非煤矿山和2家小型非爆破型材矿山,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为33%。2家水泥用非煤矿山检查计划为全年检查2次,2家小型非爆破型材矿山检查计划为全年检查4次。

(三)未纳入执法检查

因重庆市梁平区吉美嘉建材有限公司已纳入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对象(《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明确重庆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对象的通知》),为避免多层多头重复行政检查,故不将其纳入本监督检查计划。

另外,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过程中新发现的符合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增非煤矿山和油气开采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类似矿山企业对其开展监督检查。

 

 

 

 

 

 

 

 

 

 

2025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细表

 

序

号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频率

责任

单位

责任

领导

检查类别

1

梁平海螺水泥砂岩矿山

水泥用

非煤矿山

每年2次

矿山安监科

李江山吴杰流

一般检查

2

梁平海螺水泥石灰岩矿山

水泥用

非煤矿山

每年2次

矿山安监科

李江山吴杰流

3

梁平金砂建材有限公司

小型非爆破

型材矿山

每年4次

矿山安监科

吴杰流

4

重庆瑞泰石材开采有限责任公司

小型非爆破

型材矿山

每年4次

矿山安监科

吴杰流

5

梁平县凯林建材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每2月1次

矿山安监科

吴杰流

重点检查

6

梁平县青垭建材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每2月1次

矿山安监科

吴杰流

7

重庆蟠龙山碎石有限责任公司

非煤矿山

每2月1次

矿山安监科

吴杰流

8

梁平县新益石材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每2月1次

矿山安监科

吴杰流

9

重庆喆淞鑫磊建材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每2月1次

矿山安监科

吴杰流

10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重庆气矿

石油天然气

每年抽查

2次

矿山安监科

吴杰流

11

中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

产建中心

石油天然气

每年抽查

2次

矿山安监科

吴杰流

12

中石化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石油天然气

每年抽查

2次

矿山安监科

吴杰流

附件2

 

2025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力争实现零死亡目标。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2025年危化科和区“打非办”合署办公,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5人,分别是:钟武远、尹华洪、刘浩、杨迎春、潘杨。执法计划对象为47家加油站、6家危化品气体经营门市、4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对560家烟花爆竹零售店主要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执法检查,区应急管理局进行不定期执法抽查。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5人×248天=124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801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121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328天,包括应急处置、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42天;与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打非”等检查29天;迎接上级检查及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共计35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共计109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13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突出危化品经营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深入开展大检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实走深。

2.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按照供销淡旺季的原则确定检查频次,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和深入开展大检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实走深,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测预警系统建设运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的检查模式为: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各自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计划不具体到各零售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点不定期执法抽查。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在春节和清明节的销售旺季为检查的重点时段,进行专项检查,将回龙、云龙、曲水、铁门、虎城、七星、紫照、石安等重点镇乡的部分零售点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抽查对象。对停业、新建和改扩建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

2.重点检查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检查执法,一是重点检查企业合法性,必须证照齐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二是按照标准化“一体化”执法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三是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四是将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纳入检查执法;五是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严格按照《AQ4128-2019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查执法;六是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和深入开展大检查。

 

 

 

 

2025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序

号

企业名称

行业

领域

检查频率

检查

时间

责任

单位

责任

领导

主要领导

检查方式

1

重庆市梁平区新合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烟爆批发

每季度1次加旺季专项检查

1月、4月、7月、10月

危化科

王松

李江山

(全年随机带队开展4次安全检查)

日常

监管

2

重庆市渝盛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烟爆批发

每季度至少1次加旺季专项检查

2月、5月、8月、11月

危化科

王松

3

重庆市星泉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烟爆批发

每季度至少1次加旺季专项检查

3月、6月、9月、12月

危化科

王松

4

重庆开来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烟爆批发

每季度1次加旺季专项检查

2月、5月、7月、12月

危化科

王松

5

中石油长龙、中石油碧山、中石油湖天桥、中石油黄家坝、中石油礼让、中石油蟠龙、中石油七桥、中石油永和、中石油七星、中石化聚奎、四川中能大垭口、中石油大河、中石油福德铺、中石油扈家巷(上述危化品经营企业为简称,共计15个)

加油站

全年

1次

上半年

危化科

王松

李江山

(全年随机带队开展4次安全检查)

日常

监管

6

礼让服务区、梁平服务区、龙溪河服务区、中石化护城、中石化曲水、中石油龙溪、中石油啄子岩、中石化桂东、中石化城西(上述危化品经营企业为简称,共计9个)

加油站

全年

1次

下半年

危化科

王松

7

中天回龙、中天海螺、中润石油、碧山(私营)、中天明达、欣欣加油站、旺利石油、城北加油站、石安加油站(上述危化品经营企业为简称,共计9个)

加油站

全年

2次

1季度、3季度

危化科

王松

8

中天东城、文福石油制品站、中梁石油、复平、东升、海能达石油、新店子、柏家玉鹤、梁通、安乐、中天光明、和林、荫平民营、恒东加油站(上述危化品经营企业为简称,共计14个)

加油站

全年

2次

2季度、4季度

危化科

王松

9

重庆市梁平区前锋氧气站、重庆市梁平区鼎发氧气经营部、重庆市梁平区公明氧气经营部

危化

全年

1次

上半年

危化科

王松

李江山

(全年随机带队开展1次安全检查)

日常

抽查

10

重庆市梁平区暗桥氧气经营部、重庆市梁平区东芳氧气经营部、重庆市梁平区红江氧气经营部

危化

全年

1次

下半年

危化科

王松

 

 

附件3

 

2025年安全培训领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提升生产安全救援能力建设,针对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领域应急准备的组织体系建立、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演练、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培训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安全培训机构从业情况,安全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安全培训条件;是否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开展安全培训,培训过程管理是否规范;培训档案是否建立和规范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二、人员及分工

(一)人员安排

从事应急管理及安全应急培训监督检查工作的目前在岗人员有2人:赵家洪、许能平,后根据人员实际变化进行调整。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二)执法工作日安排

(1)总法定工作日:2人×248天=496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90天。

(3)其他工作日:203天,包括应急预案修订、评审、预案备案共计58天;应急平台数据录入、审核共计20天;应急救援直属队伍培训、检查、考核共计20天;指导企业应急演练共计32天;事故应急处置、评估、调查共30天;参与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18天;开展机动执法12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13天。

(4)非行政执法工作日:203天,包括值班共计29天;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70天;病假、事假共计12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共计12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婚(丧)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12天。参加企业应急管理指导工作12天、参加学校培训、考试工作26天。

(三)执法工作任务分配

1.检查内容。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中所列的检查项目,共分八项:

(1)应急组织体系建立情况;

(2)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情况;

(3)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设备配备和保养维护情况;

(4)应急预案编制、发布、修订、备案情况;

(5)应急演练组织、实施情况;

(6)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和考核;

(7)应急值班值守情况

(8)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设置情况;

(9)安全培训机构资质条件及培训过程规范管理情况。

2. 现场检查方案的制定

每次检查须2人以上执法人员,检查采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员工实操的方式进行。检查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全年对纳入2025年应急管理检查计划的63家企业(其中加油站:47家、非煤矿山10家、金属冶炼1家、烟花爆竹批发4家、培训学校1家),其中重点检查33家,一般检查31家,具体见附表。

4.随机抽查计划(一般检查)

一月份:抽查1家加油站。

三月份:抽查1家非煤矿山企业。

五月份:抽查1家石油天然气井口。

七月份:抽查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八月份:抽查1家金属冶炼企业。

十一月份:抽查1家培训企业。

 三、工作要求

在开展应急管理检查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科室职能职责,制定检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抓实应急管理及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应急管理及培训工作上新台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025年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指导工作安排表

 

序

号

企业名称

行业

领域

检查

频率

检查时间

责任

科室

责任

领导

主要领导

检查

类别

1

培训机构1家

培训

每年

二次

1、4季度

应急救援中心

吴杰流

李江山

(全年随机带队开展1次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33家

2

危化品加油站

(甲类)22家

危化品

每年

一次

1、2季度

应急救援中心

吴杰流

3

非煤矿山5家

非煤

矿山

每年

一次

1、2季度

应急救援中心

吴杰流

4

金属冶炼企业1家

金属

冶炼

每年

一次

1、2季度

应急救援中心

吴杰流

4

烟花爆竹公司4家(批发)

危化

每年

一次

3、4季度

应急救援中心

吴杰流

5

非煤矿山5家

非煤

矿山

每年

一次

3、4季度

应急救援中心

吴杰流

李江山

(全年随机带队开展1次安全检查)

一般检查

32家

6

危化品加油站

(甲类)25家(乙类)充装1家

危化

每年

一次

3、4季度

应急救援中心

吴杰流

7

金属冶炼企业1家

金属

冶炼

每年

一次

3、4季度

应急救援中心

吴杰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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